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发〔2018〕6号 索引号:58/2018-111027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
秦皇岛市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3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扩大加工贸易规模,促进全市外贸增长方式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加工贸易增速高于一般贸易增速,进出口占全市进出口总值比重达到20%以上。经营主体实力显著增强,由加工组装企业向技术、品牌、营销型企业转变,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占加工贸易企业总数比重提升到60%以上。增长动力转换,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驱动与创新驱动相结合转变,加工贸易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增速高于全市外贸增速。产业链明显拉长,由单一加工制造向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转变,加工贸易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速高于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市场结构不断优化,由国际市场为主向国内外市场并重转变,国内销售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出口市场,对新兴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年均增长2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加工贸易企业集聚发展
1.提高园区集聚能力。省级及省级以上开发区,要明确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加快聚集先进生产要素,提高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加工贸易。加强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园区服务水平,完善管理制度,吸引国内外企业将整机、零部件、原材料配套和研发结算环节向园区聚集,推动园区加工贸易主导产业纵向链接、侧向配套,引导上、中、下游产业集群发展,同类产品、同类企业协作发展,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加工贸易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体系,把园区打造成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聚集区。(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实施精准招商。各类园区要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引智引技主体作用,建立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合作机制,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梯度转移政策。创新招商方式,以提升产业配套优势和延长产业链为目标,采取专题招商、板块招商、集群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吸引国内外500强企业及沿海省份、京津和行业领军企业及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落户园区。增强招商引资和产业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将招商引资成效作为开发区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3.发挥特殊监管区优势。切实发挥好秦皇岛出口加工区发展加工贸易的特殊优势,积极升级为综合保税区,配强管理和招商队伍,对标先进,加强谋划,强化招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拓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业务,引导更多企业入区开展加工贸易,形成产业聚集。(秦皇岛出口加工区管委、市商务局、秦皇岛海关负责)
(二)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1.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巩固和发展纺织服装、玻璃建材、农产品、工艺品等传统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技术研发和设备改造力度,降成本、补短板,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负责)
2.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率先在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光伏电池组件、粮油深加工、玻璃建材等辐射和技术溢出能力强的产业发展加工贸易。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拓展以技术研发、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和营销服务为核心的价值链,掌握核心技术,提升整体制造水平,提高高端要素竞争力。(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负责)
3.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承接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物流配送、财务结算、分销仓储等服务外包业务。增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服务支撑,促进加工贸易与生产性服务业协调发展。(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负责)
(三)提升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1.加强产业链分工合作。鼓励企业积极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努力提升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不断增强跨国经营能力,积极培育设计、品牌、营销、服务等竞争新优势。(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负责)
2.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加工贸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行外商投资企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重点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加工贸易大项目、大企业,特别是生产基地、研发中心、专业市场和地区总部项目。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理念和管理经验,为加工贸易企业再造生产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有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向境外延伸产业链,推动国际产能合作与市内产业转型升级良性互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负责)
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单纯的贴牌生产(OEM)向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OBM)方式发展。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创建和收购品牌,拓展营销渠道,从被动接单转向主动营销转变,顺应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实现价值链攀升。(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业信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1.推动企业“走出去”开展优势产能合作。着力培育一批国际化优势企业,不断增强跨国经营能力,支持关联企业和配套企业抱团出海。支持企业利用我市产业与相关国家和地区产业的互补性,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支持钢铁、玻璃和装备制造等重点优势产业,以亚洲、非洲、中东欧和部分拉美国家为重点区域,通过绿地投资、股权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负责)
2.引导企业转变“走出去”方式。支持企业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经济特区等合作园区,实现链条式、集群式发展,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重点推进秦皇岛开发区加拿大泰瑞斯工业园等海外园区建设,为我市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条件。(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秦皇岛开发区管委负责)
3.建立完善“走出去”新机制。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多双边合作交流平台,参与“一带一路”和中非“三网一化”建设,获得国家更多政策支持。着力推动与央企的合作,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出资、联合开发、利益共享的原则,助力我市企业“借船出海”“搭船出海”,拓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渠道。(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外侨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创新管理机制。取消加工贸易审批,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快推动商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等部门间有关加工贸易企业的信息互换,实现部门联动。建立加工贸易企业诚信守法便利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节能、低碳、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积极落实国家取消加工贸易内销审批相关政策,进一步简化内销征税和核销手续。(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秦皇岛海关、秦皇岛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秦皇岛中心支局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现有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支持产品技术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和标准制定。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加强对中小型加工贸易企业的服务。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用工指导,按照国家规定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加工贸易企业负担。加强人才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加工贸易企业与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合作机制,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专业化人才的培养扶持和引进力度,为推动加工贸易配套服务当地化提供智力支持。加大对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负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