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字〔2018〕3号 索引号:58/2018-155540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冀政字[2017]5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通过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能够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坚实的基础数据和图件。
二、调查内容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我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主要任务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汇总。
三、调查时间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整个土地调查分为四个阶段:(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前,组建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调查方案和技术规范,落实调查经费,遴选调查队伍,完成资料收集,组织人员培训,开展调查宣传,启动实地调查等。(二)调查阶段。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全市土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三)汇总阶段。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四)收尾阶段。2020年,对全市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做好调查工作检查验收。
四、调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加强协作。国土部门牵头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确保调查经费足额落实;统计部门在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给予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其他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的土地调查任务。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本县、区土地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落实调查经费。按照省政府通知精神,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由市、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级负担,原则上使用省级返还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不足部分由同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将所需调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确保调查质量。我市将通过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监理队伍,对全市调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理,通过跟踪抽查和阶段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各县、区政府要对本县、区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切实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查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秦皇岛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秦皇岛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冯志永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继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晓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吴宝海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于 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建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玉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宗赢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东林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邢爱民 市水务局副局长
曹 滨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立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春光 市统计局副局长
范玉峰 市海洋和渔业局副局长
赵小鹏 市房产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玉华同志兼任。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