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发〔2017〕18号        索引号:58/2018-161432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82
 
秦皇岛市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经济强省的意见》,全面提升秦皇岛旅游产品品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以项目建设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后劲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重点项目清单
根据秦皇岛市重点旅游片区发展规划,按照“适度超前、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建立重点项目清单。进入清单的项目,符合以下原则:
(一)效益统一原则。生态、社会、经济三个效益并重,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整合原则。有利于旅游产品提升,结构优化,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的项目。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和主导产业,推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项目。
 (三)结构优化原则。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均衡发展,促进项目所在地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重点突出原则。围绕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突出旅游重点项目,突出项目基础性功能,突出项目公共服务功能。
(五)创新驱动原则。项目应具备一定前瞻性,鼓励创意旅游项目、乡村旅游项目、生态旅游项目、高科技旅游项目等特色旅游项目,积极应用高新技术成果,创新旅游业态。
二、清单项目申报
(一)重点旅游项目清单分类
分为旅游产品开发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接待设施三类。
1.旅游产品开发建设类。主要包括山水览胜、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等观光休闲度假产品及科普科考等专项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项目。
2.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类。主要包括旅游集散中心(或游客中心)、停车场地、标识标牌系统、旅游公厕、公共休憩设施、旅游公路及设施、游船码头、供水供电、环保环卫、安全消防、旅游救援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旅游接待设施类。主要包括旅游餐饮、住宿、文娱、购物等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申办材料
1.必须有明确的项目业主单位(或项目责任单位)、实施内容、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2.提供如下材料:
(1)列入清单申请
(2)项目区域发展规划及专家评审意见
(3)项目总体规划和初步设计
(4)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5)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项目资金《承诺》证明材料等。
3.列入清单项目要充分论证。市旅游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论证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是否有利于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和提升旅游产品品质,以及项目是否可行等。对没有通过论证的项目不能进入重点项目清单。
三、清单项目管理
对列入清单项目实施动态管理。
(一)清单项目实行集中申报与常年申报相结合,以集中申报为主,常年申报为辅。项目申报期外如有确需申报入清单的项目,也可按程序和要求单独申报作为补充。入清单项目申报时间每年一次,为当年2月底前。
(二)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项目清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及时调出项目清单:
1.项目撤销或被有关部门勒令终(中)止的;
2.项目实施中途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实施的;
3.项目实施中途被发现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项目已实施部分质量低劣,与原申报标准相距甚远的;
5.被发现申报材料严重不实的;
6.项目内容出现重大调整且未重新申报的;
7.出现其他情况的。
四、支持清单项目建设
(一)对列入清单项目列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精简程序、缩短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规[2015]10号《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和河北省国土厅对《秦皇岛市旅游产业有关用地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的批复精神,全力支持旅游项目建设。
(三)建立规划衔接机制。对于列入清单项目,在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规划、国土部门要加快规划许可和土地供应。对未在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由县区规划部门牵头,依据《秦皇岛重点旅游片区发展规划》,编制旅游项目所在地的《乡村规划》,将旅游项目纳入《乡村规划》,由规划部门依规出具规划意见,国土部门依照规划意见,履行行政审批程序,保障土地供应,之后规划部门核发乡村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予以登记,确权发证。
(四)对重点旅游项目,国土部门可按照旅游项目建设时序,分批次及时保障用地。
(五)采取点状供地模式。对实际建设用地需求较小的重点旅游项目,特别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可进行点状供地,即采用分散划块、点状分布的形式供地,减少旅游项目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