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北戴河新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下放一批行政权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字〔2017〕25号 索引号:58/2018-091334
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化简政放权改革,进一步激发北戴河新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经市十四届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向北戴河新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下放一批市本级行政权力。为切实做好本次放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放权程序。对本通知已明确委托下放的行政权力,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相关办理条件、运行程序等以部门文件形式向下级部门予以明确。市法制办要及时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协议书。
二、抓好衔接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委托下放的行政权力,主动进行业务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缺位。北戴河新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针对接收的行政权力,主动做好工作对接,抓紧制定承接方案,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规范管理措施,确保各项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下放权力落实到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编委办、市法制办要就衔接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承接下放不到位、不及时以及明放暗不放等行为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北戴河新区34项、开发区30项)》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