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2-1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字〔2017〕7号 索引号:58/2018-09444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秦皇岛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2016年度秦皇岛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良好单位
卢龙县、抚宁区、青龙满族自治县
二、合格单位
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海港区、昌黎县、北戴河新区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县区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目标,积极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