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二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7〕131号 索引号:58/2018-153220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4日
“二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1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在我市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公章刻制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登记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的方式,再整合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的涉企证照事项,实行企业“二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各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登记效率。
二、实施范围
自2017年8月1日起,对我市各类新设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二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将18个部门的23个审批事项纳入“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前置许可经营范围的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除外)(详见附件)。
三、工作流程
(一)统一窗口受理。由多部门受理改为“一窗受理”的模式。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多证合一”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申请人根据需求提出办理“多证合一”目录内的审批事项,向综合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负责审核企业设立登记事项,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通过数据交换将企业登记信息传输至秦皇岛市政务服务平台。综合窗口负责将“多证合一”申请信息录入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通过后台流转到相关审批部门。已由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和综合窗口录入的企业信息,各相关审批部门不再重复采集,最大限度简化申请材料。“多证合一”目录内审批事项涉及的证照、备案表、登记表原则上不再发放(企业有特殊需求的除外)。
(二)信息互联共享。加快建设我市信息共享的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完成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省)、河北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共享应用平台的数据对接。逐步建立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有关部门之间的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市场主体数据流转和应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对口单位的数据分发和归集。“多证合一”改革初期,暂不具备信息化传输条件的,可通过人工方式实现市级层面的信息推送。即由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导出企业基本信息,传送至综合窗口补充“多证合一”证照信息,各审批部门可指派专人入驻综合窗口或利用专业存储设备与综合窗口对接数据,实现“二十三证合一”的逐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应保证导出市场主体数据的即时性、准确性。各相关单位负责做好对综合窗口的指导以及向县、区对口单位纵向传输企业信息的工作。
(三)推动广泛应用。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或从事经营活动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金融、保险、中介机构等,均应对“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从而实现“一照通行”,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间的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需要申请人提供已纳入“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事项证照信息的有关部门,可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省)、河北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共享应用平台、秦皇岛市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者从综合窗口获取企业相关信息。各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共享信息不能满足需要的,相关部门应当在开展业务工作时补充采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中确需提交纸质行政审批证明文件的,各审批部门应根据申请人营业执照信息予以出具。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整合业务流程。坚持“多证合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内整合优化“多证合一”审批流程,全面梳理纳入“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证照事项。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各单位要配合梳理信息采集事项。(牵头单位: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编办、各有关部门)
(二)进一步简化准入手续。进一步整合审批表格、简化提交材料,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是已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让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牵头单位: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各有关部门)
(三)实行一站式服务。以“八证合一”工作模式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完善“多证合一”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全面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核发一照、加载一号”。新登记企业可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办理“多证合一”涉企证照,由综合窗口将相关登记信息传送至各审批部门即可。全面提高窗口服务水准,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积极推进“多证合一”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逐步实现“多证合一”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四)加快建设政务服务共享应用平台。建设我市信息共享的互联网+秦皇岛市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完成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省)、河北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共享应用平台的数据对接,各部门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传输方案,尽快升级改造业务系统,确保网络畅通,做好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准备。逐步建立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有关部门之间的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做好企业基础数据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衔接,确保“多证合一”数据的共享交换和有效应用,用“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腿”。(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工信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的联合惩戒机制,以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牵头单位: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各有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商务局等19个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实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二)完善改革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改革联动机制、协调机制和督导机制。编办、财政、工信、政务中心等部门要做好人、财、物、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要强化组织调度,按照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做好跟踪督导,保障“多证合一”改革顺利实施。
(三)增进业务协同。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督导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整体实施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分工、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应主动作为,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地落实好各项改革政策,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取得对我市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支持和认可,共同推进改革实施。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将“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纳入本年度深化机关作风考核。加大对该项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力度,对推进改革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协调不力、工作脱节、延误改革进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问责,形成强有力的倒逼工作机制。
(五)扩大宣传范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证合一”改革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和解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加大改革亮点工作和先进经验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1.“二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事项清单 2. 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二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 审批部门 | 事项名称 |
1 | 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 | 营业执照 |
2 | 市质监局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3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税务登记证 |
4 | 市统计局 | 统计登记证 |
5 | 市人社局 | 社会保险登记证 |
6 | 市公安局 | 公章刻制备案 |
7 | 市贸促会 |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登记证 |
8 | 市商务局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9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 | |
10 | 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支行 | 开户许可证 |
11 | 机构信用代码证 | |
12 | 外汇管理局 |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
13 | 秦皇岛海关 |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14 | 秦皇岛检验检疫局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 |
15 | 市公积金中心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16 | 市发改委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17 | 市房产局 | 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 |
18 | 市旅游委 | 旅行社分社备案 |
19 |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 |
20 | 市文广新局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
21 | 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 |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
22 |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 |
23 |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附件2
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廉茹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卫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 胜 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占鑫 市政务中心主任
成 员:高 平 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郝 华 市政务中心副主任
王振江 市编委办副主任
王秀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军卯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占谦 市国税局副局长
赵万田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素玲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张 斌 市人社局副局长
周明复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立宏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战洪 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陆长明 市房产局副局长
张立荣 市旅游委副主任
李秀钢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文利 秦皇岛海关副关长
王会民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白建全 市贸促会副会长
吴 刚 人行秦皇岛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平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