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17年农村“气(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7〕75号 索引号:58/2018-1603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2017年农村“气(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日
秦皇岛市2017年农村“气(电)代煤”工作
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农村气(电)代煤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环大气〔2016〕80号)明确的一项政治任务、经济任务、生态任务和民心工程。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年)》(冀气领办〔2016〕7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秦皇岛市2017年农村“气(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我市大气治理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以减少大气污染、创造良好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全面消除燃煤污染,加快推进我市煤改气(电)建设步伐。
二、任务目标
以天然气(电)为主,替代煤炭、秸秆、柴草等传统能源,降低能源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北戴河区所有农村居民的天然气入户任务;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新区、开发区、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根据各自制定的辖区煤改气(电)实施方案,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全市完成0.8万户煤改气(电)指标工作任务。
三、优惠政策
为减轻农村群众负担,市政府将对按期实施“气(电)代煤”工程的农村用户实行优惠政策。具体标准待市政府出台政策后确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前)。召开全市农村“气(电)代煤”工作动员大会,宣传实施“气(电)代煤”工程的重大意义,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抽调人员、组建队伍(6月16日-21日)。由农村“气(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完成工作队组建。人员名单6月18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培训、熟悉政策(6月22日-23日)。对工作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思想、坚定决心,提前熟悉工作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流程,为督导县区煤改气(电)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集中攻坚、加快推进(6月24日-7月31日)。各县区集中一定时间,开展入户攻坚工作。各县区成立工作队进驻分包村,加强与镇村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入户动员工作。深入传达上级相关要求,宣讲清洁能源优势,讲解相关煤改气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农户支持,完成全部农户“气(电)代煤”工程协议签订工作。
(五)施工建设、燃气(电力)入户(8月1日-10月20日)。燃气企业和电力企业全面实施管网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控制时间节点。各工作队密切关注施工进度,加强与施工企业和农户的沟通对接,协助收取相关费用,及时协调解决入户工程中涉及的各类问题,保障工程顺利推进。根据入户安装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妥善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工程圆满收尾。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李春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文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李耀滨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秦皇岛市农村“气(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耀滨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起草相关文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气(电)代煤工作进展,并做好政策解释。市政府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项工作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度,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细化强化措施工作方案,量化项目清单,明确落实责任,及时召开协调会,现场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强力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调查摸底工作,各包村工作组队员要深入每家每户,面对面进行宣传引导。电视台加强对我市燃煤污染现状、“气(电)代煤”工程重要意义的宣传,定时播放相关专题片,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主动使用新能源,替代农村散煤等传统能源。各县区、镇、村要广泛宣讲相关政策,“气(电)代煤”工作明白纸要确保发放到每户村民家中。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煤改气(电)工作中来。
(三)倒排工期,强化督导。各县、区主管领导要亲临现场、一线指挥,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明确主体,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坚持日调度,随时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农村“气(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及时通报工程进展,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全市“气(电)代煤”工程如期完工,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附件:秦皇岛市农村“气(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秦皇岛市农村“气(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李 春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赵文贞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耀滨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
陈万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建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秦国富 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
张玉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乔殿义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邵文利 市环保局副局长
解小兵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调研员
杨晓琳 市农工委副书记
马昌勇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晓光 海港区政府副区长
任晨 北戴河区委常委
张 良 山海关区政府副区长
关金一 抚宁区政府副区长
庞印宝 昌黎县政府副县长
陈立庭 卢龙县政府副县长
王晓光 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李 生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张士兆 北戴河新区管委副主任
张长久 秦皇岛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农村气(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导农村气(电)代煤工作建设进度。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李耀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调研员解小兵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