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彻底排查取缔“地条钢”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3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7〕72号        索引号:58/2018-160912

 

 

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取缔“地条钢”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关系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是一项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许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清理取缔“地条钢”,对清理不到位的要问责追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行动、强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近期督查情况看,个别地方仍存在工作不扎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地条钢”取缔工作,确保20176月底前全面彻底取缔到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彻底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市领导指示,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彻底组织开展“回头看”。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要在前一段排查摸底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615日,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条钢”企业开展一次“回头看”,组织相关专家和电力等部门,再次进行全面彻底的地毯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排查中,要重点做到“三对照三严查”:对照有“地条钢”生产历史的区域和人员,严查有无死灰复燃、重操旧业等情况;对照用电量、耗煤量,以涉钢(冶炼)企业、铸造企业为重点,严查有无使用中(工)频感应炉生产“地条钢”的隐匿作坊、夜间生产等情况;对照已经核发的审批手续,严查有无违规新上项目、扩大生产规模等情况。对确认为“地条钢”企业,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果断迅速拆除到位,坚决依法查处到位。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要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615日前填报《取缔“地条钢”企业现场验收意见表》,留存影像资料,严防拆除不到位和异地转移。
二、严格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是取缔“地条钢”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要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制,逐级逐网格明确责任人,明确排查监管责任和措施,一级对一级负责,使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管、有人抓,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各地要建立台账、签字背书,由县区政府对市政府签订目标承诺书,作为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同时,市供电公司也要对市政府签订目标承诺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供电公司的目标承诺书,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15日前报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市政府督查室组织督导核查,如再发现新的“地条钢”企业,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县区政府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发改委要对已经备案的钢铁冶炼项目进行逐一筛查,对使用中(工)频感应炉生产的立即收回备案手续。市质监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开展钢材产品质量抽检月活动,对“地条钢”生产、销售行为及产品加大抽检频次,对以生产铸造件产品为主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严防假借铸造名义逃避取缔。市建设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进场钢材的监管,一旦发现采购、使用“地条钢”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追查生产销售源头。市供电公司要对涉钢(冶炼)、铸造企业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当地政府,对“地条钢”企业坚决采取断电措施。市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涉钢(冶炼)、铸造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不符合环保和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关停整顿。
四、建立重奖举报查处机制。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要在前期公布“地条钢”举报通告的基础上,逐级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明确举报受理范围、奖励办法、处理流程,鼓励新闻媒体和群众举报监督,形成全社会严防严打的高压态势。要坚持举报必查、凡查必果,对来电、来信和来访举报“地条钢”生产企业的,要逐一核实查处,凡经举报查实的,依法从重追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并坚决兑现奖励措施。
联系人:曹世杰 3800038 邮箱:jfb3800038@163.com

2017年5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