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3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7〕69号 索引号:58/2018-16120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尽快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务必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掌握行政执法公示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按照《通知》要求,总结2016年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经验,逐一梳理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各项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要及早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人员,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顺利施行创造良好条件。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力、影响全市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整体进程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