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省市重点项目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协调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7〕119号        索引号:58/2018-084012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北戴河新区管委,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进一步完善省市重点项目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协调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619   
 
 
 
 
 
进一步完善省市重点项目实施市县两级领导
协调机制
 
    为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领导对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推动作用,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点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56号)要求,制定本机制。本机制所指的项目为列入当年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的新开工、续建和前期项目。
一、明确主体责任
    两级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作为推进省市重点项目的责任主体,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抓项目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延续市领导分包县区项目建设责任机制,抓好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有效发挥省市重点项目对经济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一)市、县区两级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对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省重点项目按照“六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实行市领导分包项目责任制对市重点项目实行市领导分包县区责任制;主管重点项目的领导牵头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推进事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市、县区两级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建立省市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省市重点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集中听取省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省政府议定事项办理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协调并责成市直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市级层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市政府主管重点项目的领导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抓好落实,对上次议定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调度;市政府分包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领导每周召开一次项目进展情况调度会,并通过现场督导等形式及时掌握项目最新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分包县区市领导每月调度一次所包县区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落实好省、市议定事项。
2.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对本辖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县区主管重点项目的领导每周召开一次项目进展情况调度会,并通过深入现场督导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县区分包领导按照“六个一”要求,通过每周安排一次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形式,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县区自行制定分包省市重点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并报市发改委备案)。
二、加强统筹协调
    市、县区发改部门负责省市重点项目统筹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行重点项目问题清单交办制,强化跟踪督导,细化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及进度要求,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一)实施分级协调。
    县级协调调度。项目所在县区发改部门负责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梳理汇总项目单位提出的问题,于每月2日前形成报告上报县区政府(管委);县区领导对提交的问题进行综合调度决策。将需市级以上协调解决的问题于每月4日前提交市发改委。
    市级协调调度。市发改委将各县区提交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组织召开项目问题协调会,与市直相关部门、县区和项目单位共同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并于每月8日前将解决意见上报市政府,由市领导统筹集中协调解决问题,并将需由省研究解决的问题于每月13日前提交省发改委。 
    (二)实施清单管理。
    问题提交单。由项目责任单位或业主填写,内容包栝项目名称、提请协调事项、建议承办单位、建议完成时限等,提交县
区发改部门。
    问题交办单。由本级发改部门填写,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出单位、协调事项、完成时限等,常规事项及时交付同级承办单位办理;难办事项报送同级政府(管委)领导,明确承办单位后及时交办。
    问题反馈单。由具体承办单位填写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给同级发改部门。内容包括提出单位、项目名称、协调事项、完成时限、是否完成、未完成的事项须写清办理落实进展情况等。已解决的问题给予销号。在本级本部门权限内无法解决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的事项,承办单位需主动说明原因,发改部门将办理反馈情况梳理汇总后提请同级政府领导协调。
三、强化组织督导
    (一)以平台为基础,强化信息沟通。按照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分级协调调度和问题清单管理的要求,利用省级省重点项目协调信息平台,及时上报反馈省重点项目事项信息。同时建立我市重点项目协调信息平台,确保项目信息渠道畅通,实现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网上报送、网上协调、网上督办”。通过省市两级信息平台将发现的省市重点项目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发改部门。
  (二)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市、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督查部门要加强督查协调,会同发改部门对省、市、县三级领导协调事项落实情况,通过现场督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果形成报告适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反馈,由省领导协调议定的涉及我市有关项目事项办理结果或我市项目需要省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项目所在县区督查部门形成报告报同级政府逐级上报省政府,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三)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考核奖惩。市政府将按照《秦皇岛市重点项目考核办法》和省、市、县区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要求,对各县区主体责任落实、分级协调推进、问题清单管理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并对协调事项落实情况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价,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