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7〕13号        索引号:58/2018-085741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214日下午,我市卢龙县石门镇发生一起3名儿童落水溺亡事故,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为了切实汲取教训,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溺水死亡事故,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将防溺水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事项来抓。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全力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预防工作。要认真分析研究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原因和切实有效的应对办法,采取各种措施,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明确责任,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措施的落实上。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区域范围内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切实排查事故隐患。各县区政府及市、县有关部门特别是水利、国土资源、园林、市政、教育等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当地水域、水情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及距离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较近的地区,要摸清底数,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在有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设立禁游标志和安全警示牌,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周边设置防护围栏。对水域周边防护设施损坏的,要责成相关单位及时修复,确保在第一时间起到防范警示作用。要强化乡(镇)政府、村委会的责任,结合落实“河长制”,在事故多发地段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员队伍,开展定时巡回检查,必要时要派专人看守,坚决防止中小学生私自下水,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三、加强宣传,着力提升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家长的监管责任意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救护能力。同时,提醒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防溺水工作作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之中重来抓,广泛开展预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假期要提高学生及家长的防范意识。村委会要利用喇叭广播等方式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看管。
四、完善预案,切实提高溺水警情处置能力。各县区政府及市、县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做好对辖区内水域溺水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针对溺水事件多发季节、地点等,及时调整处置力量,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巡防力度,及早发现制止学生在危险水域的游泳嬉水等行为。要完善处置溺水警情处置预案,做好车辆、人员、救助等应急物资和人员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快速应急处置,全力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