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小塘坝防洪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7〕167号        索引号:58/2018-091603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小塘坝防洪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023
 
 
 
 
秦皇岛市小塘坝防洪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我市现有小塘坝393座,其中176座状良好,217存在防洪隐患,对下游村庄及居民生产生活构成较大威胁。为彻底治理小塘坝防洪隐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防洪法》为依据,采取治理县级主导、市级奖补的方式,因地制宜,因坝施策,分期分批解决小塘坝防洪安全隐患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19年汛前,完成全市217座小塘坝防洪隐患治理任务。其中,2018年汛前完成107座小塘坝防洪隐患治理任务, 2019年汛前完成110座小塘坝防洪隐患治理任务。
三、筹资方式
计划总投资2196万元,其中,2018年汛前计划完成投资1102万元,2019年汛前计划完成投资1094万元。筹资方式为县区自筹与市级奖补相结合,原则上县区自筹与市级奖补各占总投资的50%2018市、县区各筹资551万元,2019各筹资547万元,并分别列入财政预算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区政府(管委)研究制定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操作方式、资金来源、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治理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开展。各县区水务部门对每一座小塘坝编制一个治理方案,即一坝一策,从技术层面明确隐患问题、治理措施、投资预算、施工组织等内容。治理重点是小塘坝的溢洪道、放水洞,主要解决好“有进口、无出口”问题。
(二)组织实施。对于投资少、规模小的小塘坝治理项目,可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在不违背招投标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减少非工程开支,提高建设效率;对于投资较多、规模较大、且技术要求较高的治理项目,可由县区水务部门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三)竣工验收。水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分别于20189月和20199月,对已完工的小塘坝治理项目逐个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四)兑现奖补。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根据各县区自筹资金和完成小塘坝治理项目任务及竣工验收情况,拨付市级奖补资金。拨付时间分别为201810月底和201910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是治理小塘坝防洪隐患的责任主体。治理数量较多、任务较重的县区政府(管委)要成立小塘坝防洪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县区长(主任)任组长,水务、财政及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小塘坝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监管。要加强工程施工的过程管理,严把资金、材料、技术、质量等各个关口,确保小塘坝治理完成后能够充分发挥防洪效益。
(三)加强督导。要按照治理工作计划,加强对小塘坝防洪隐患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控制好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