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发〔2017〕22号        索引号:58/2018-092708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秦皇岛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821
秦皇岛市“十三五”
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北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科学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立足秦皇岛,服务京津冀,面向国内外,全面加强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项工作,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幅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确保老年人生活幸福有尊严,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重视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多元发展、合力推进。充分发挥家庭和个人的基础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会的主体作用、市场的决定作用,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均衡、协调、健康发展。
    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在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重点保障高龄、失能、失独和经济困难等老人的服务需求。
精准发力, 综合施策。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效破解养老难点和问题。
    (三)发展目标
    2020年,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科学综合及时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
    构建更加完备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多支柱、全覆盖、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城乡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普遍提升。
    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5%
基本建立结构合理、标准规范、竞争有序的老龄产业发展体系。老龄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努力打造“健康养老”秦皇岛品牌。
建立基层组织完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合法权益有效保障的老龄社会管理体系。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健全和完善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要求相适应、职责明确、协调运转高效的老龄工作体系。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更为健全,基本实现村(居)老年社会组织全覆盖。
“十三五”期间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目标值
社会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94.24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75
养老服务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不超过50%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不低于30%
健康支持
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
提升至10%以上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达到85%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35%以上
精神文化生活
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
达到50%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0%以上
合法权益
基层老年法律援助覆盖面
95%以上
社会参与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15%以上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更加公平的养老保障制度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新老制度衔接。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2.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开展门诊费用统筹。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3.健全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救助供养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重点救助对象中的老年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不低于70%。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疾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因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救助。
    4.提高老年社会福利水平。完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多样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鼓励各级政府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老年人给予补贴。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县区在制订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养老服务规划,以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套建设指标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由所在地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进行配置。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将农村幸福院建设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年度列出建设计划。各县区每年要建设23家区域性、示范性幸福院,各村幸福院要实现全覆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到2020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城市街道和60%以上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建设,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
    2.推进机构养老设施建设与服务管理。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2020年卢龙县、北戴河新区、海港区各新建一所公办养老机构。落实国家及省有关要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可借鉴性成果经验,以便在全市推广。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重点保障特困、失独、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作出特殊贡献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把失能老人照护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机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强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到2020年使民办养老机构得到较快发展,形成分布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新格局。加强监管,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引入第三方评估,实行评估报告和社会公示。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养老护理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对新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对原有从业人员全部进行轮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新模式。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内设医疗机构,增强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鼓励没有条件设置内部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机构政策支持。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向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持续推进爱心护理工程建设。
4.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养老服务品牌建设。鼓励竞争力强、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扶持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连锁经营,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促进康复产业发展,深化与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的战略合作,大力推进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广和应用,打造产、学、研、用“四位一体”的创新产业链条;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增设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扩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加强对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北戴河区利用现有休疗资源转型的有利时机努力改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发展生态、旅居候鸟等特色养老服务;北戴河新区重点依托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整合健康高科技、优势医疗资源、养生文化资源,发展生命健康、医疗养生、养老康复、休闲娱乐等集群式高端养老服务,努力打造生命之城康养之都,成为代表中国康养产业最高水平的窗口和名片。
    (三)加快老年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发展
    1.重视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护理院和康复医院。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到2020年,35%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2.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工作。加强主要慢性病老年病人健康指导、管理与综合干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35%,提高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率,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3.提升老年人康复保健水平。开展老年常见病及老年营养改善和健康保健宣传,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提升1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和身体体检。
    (四)营造老年宜居生活环境
    1.推进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将社区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支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2.开展老年人家庭关爱行动强化子女赡养责任,完善家庭养老功能,落实老人随子女户口迁移政策。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老年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组织开展“老年温馨家庭”“老年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3.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推动孝亲敬老文化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继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敬老月”和“老年节”等系列活动。
    (五)发展壮大老龄产业
    1.落实老龄产业政策支持老龄产业发展,将老龄用品的生产和流通纳入政府相关产业扶持政策范围。
    2.开发老年产品用品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产品用品市场监管,健全标准规范,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市场行为。
    3.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利用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机遇,积极培育和发展医疗、健康、旅游、养老、康复辅具等产业协同发展。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业,培育一批养老服务业龙头企业,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开发养老服务产品,优化养老服务业资源配置,逐步形成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
    4.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形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慈善公益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业。
    5.强化行业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依法管理、行业组织规范自律、服务实体自主运营的管理新格局。培育专业性中介机构,鼓励其参与社会养老服务,提供评估、咨询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
    (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强老年教育。到2020年,县(区)至少应有一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点。老年人学习教育参与率达到20%以上。
    2.发展老年体育。到2020,各县(区)都要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80%街道和乡镇建立老年人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健身团队,逐步形成并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
    3.繁荣老年文化。鼓励扶持影视制作机构、出版部门制作出版更多老龄题材的影视作品、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网络出版物,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积极支持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老龄专栏,加大老年文化传播和老龄宣传工作力度。支持老年人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4.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健全老年人精神关爱、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服务网络,督促家庭成员加强对老年人的情感关怀和心理沟通;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活动。鼓励城乡社区为老年人精神关爱提供活动场地、工作条件等支持。
    (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配套法规政策。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河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等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维权工作的意见》,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开展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活动,帮助老年人学法、用法,提高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2.健全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联合执法、执法检查、综合评估等制度。完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社会监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多部门快速反应联合查处综合治理等机制。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建立老年人法律维权热线,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针对老年群体特点开展适应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拓展基层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近寻求法律帮助。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2020年,各县(区)全部建立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村(居)建立工作站或联系点,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达到95%以上。
    (八)创新老年社会服务管理
    1.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提高老龄工作水平。重点加强县(区)、乡镇(街道)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2.培育积极老龄观。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始终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发挥正能量,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鼓励各有关方面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支持老年人才自主创业。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3.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支持老年人发挥老党员、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全民健身等工作,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到2020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
 4.引导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坚持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加强老年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登记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加大对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基层老年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条件,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把《规划》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发展目标,抓好责任落实。
(二)注重部门协同。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发改委要将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的衔接,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及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将取得卫生执业许可并按规定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保障为老服务的土地供应。城乡规划部门要统筹规划养老服务用地的布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残联、民政部门做好适老住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老年人口增长情况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障老龄工作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助投入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等多方投入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四)深化机制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特许经营、政策优惠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养老服务市场自主经营、公平竞争,老年人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展的新局面。
(五)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对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坚持从保障改善民生的视角,扩大老龄事业宣传的社会影响力。鼓励新闻媒体做好老龄化发展形势、老龄政策、老龄工作和社会为老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把敬老爱老活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全社会的老龄意识,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六)完善考评监督。老龄、民政、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估。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的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指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