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17〕217号 索引号:58/2018-094412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依据环保部《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和省大气办《关于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122号)要求,对现行《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修订后的预案完善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17〕10号)作废。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