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秦皇岛市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6-1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发〔2018〕20号        索引号:58/2018-143342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秦皇岛市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秦皇岛市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68
关于秦皇岛市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
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意见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工匠人才的骨干示范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广大职工的创造潜能,助推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建设,现就进一步深化以劳动模范、工匠人才为引领的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是通过职工高技能人才,特别是劳动模范引领职工技术骨干、不断提升综合技能素质、强化创新意识和能力、促进职工优秀创新成果持续涌现并转化应用等方面搭建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新时期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的具体实践。当前,我市上下正在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河北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等重大机遇,依托独特的区位、生态、资源等优势,全面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开放兴市、文明铸市主体战略,加快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加需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以此影响感召职工,用劳模和工匠队伍中蕴藏的巨大创造潜能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因此,创建以劳动模范、工匠人才为引领的创新工作室,是企业发展所需,职工成长所盼,政府工作所为。各级各部门要将创新工作室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激励劳模、专业技术带头人等人才为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引领更多职工成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进一步完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创建标准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是由有一定技术专长,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动模范、高技能人才作为带头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或联合高校技术带头人共同组成的非职务性创新团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标志明显。创新工作室牌匾、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标志显著,位置醒目;
(二)场所固定。所在单位应为创新工作室提供面积适当、功能较全的固定场所,用于办公学习、创新实践和展示成果、荣誉;
(三)设施齐全。创新工作室要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设施;
(四)团队精干。主创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人员组成,形成知识、年龄结构和技术层级科学合理的创新工作团队;
(五)职工参与。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培养技术骨干,发挥创新工作室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制度完善。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成效激励、内部管理等制度完善规范。所在单位每年要对工作室活动开展、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七)经费保障。所在单位要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八)课题规划。有完善的长期课题规划和近期研究课题;
(九)资料完备。有准确详实的创新活动记录、成员档案等,全面反映工作室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状况;
(十)成效明显。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和发展实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技术攻关,创新成果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并做好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创新工作室成立满2年,符合以上基本条件,2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创新成果奖,成员获市级技能竞赛前三名或省以上技能竞赛奖励,可于每年1220日前,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对象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予以命名挂牌。
三、不断强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技术创新方面的全面创新,需要以创新机制为抓手,搭建创新平台,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潜能,营造创新氛围,强化多种保障措施,在组织推动上构建大格局,在创新动力上形成大环境,在全民参与上营造大氛围。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创新工作室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在人员、场地、资金上予以支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保障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的设备和资料需求,形成党政支持、工会组织、劳模(工匠人才挂帅、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重视和加强对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劳模和工匠人才在技术创新、职工技能素质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宣传创新工作室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促进作用。通过成果展示、事迹报告、舆论宣传等形式,为深化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局面。
(三)打造平台,延伸创新。要积极推动创新工作室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实现有效对接,推广联合创新工作室,打造产学研一体化职工创新平台;通过建立人才库、创新成果库、服务数据库等开展创新成果展示等网络交流活动,进而转化为技术竞争力,打造职工协作创新网络平台;紧紧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利契机,在重大项目上加强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深度合作,开展协同创新和技术交流,打造京津冀职工创新合作交流平台,为创新成果实现转化创造条件。
(四)完善机制,增添活力。要完善激励机制,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和争创“工人先锋号”活动结合起来,对工作突出的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省级创新工作室,并在推荐河北省、全国工人先锋号时优先考虑。对创新工作室团队中的创新成果显著、无私传授技能、思想作风过硬的一线职工,在评选劳动模范、金牌工人能工巧匠时优先推荐,以此激励职工不断为企业创新发展增添活力动力。
(五)强化考核,确保效果。要注意总结经验,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提升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数量和质量。每年每个县区至少申报23家市级创新工作室,每个系统、产业、直属企业至少各申报1家。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对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对创新工作突出的和获得命名挂牌后连续2年未取得市级及以上创新成果的都将进行通报。
四、切实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在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建设中的助推作用
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需要广大职工在创新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把创新工作室工作与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素质提升等活动有机结合,放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在经济发展中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
(一)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打造成技术引领的“方向标”。要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精神引领作用和职业技能优势,带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职工创新工作室打造成为带动企业职工全员创新、持续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阵地。
(二)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打造成技术创新的“孵化器”。创新工作室应编制技术创新规划,确定年度创新项目,承接自主立项及本单位、上级下达或横向协作的创新项目,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课题研究和攻关,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五小”等活动,发挥在职工技术创新工作中的技术攻关作用。
(三)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打造成成果转化的“中转站”。要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进行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攻关、技术协作等技术服务活动,对企业开展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进行指导,促进创新成果推广转化。
(四)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打造成职工素质提升的“聚能环”。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积极开展师徒结对、名师带徒、首席技师等活动,有计划地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技术比武,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为企业培养更多业务尖子、技术骨干、创新能手,带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