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754021270/2024-142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降低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促进全市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有效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经2024年10月10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就降低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 例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现行的30%降低为20%。
二、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5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