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执行 秦医保〔2019〕118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医保〔2020〕8号 索引号:ylbzj/2020-72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执行
秦医保〔2019〕118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按照国家、省、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密切接触,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秦医保〔2019〕118号)由2020年3月1日起执行延期至疫情防控结束的次月起执行。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