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开管委办〔2019〕40号        索引号:000358061/2020-1574


机关各部门、各乡处、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927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2019-39)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秦皇岛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实施方案》,结合全区实际,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市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和人员集成,通过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进行全流程优化,精简合并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9年底前,全区不动产登记流程精简优化到位,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明显提升,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加快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积极开展地籍测绘等补充调查工作,完善土地房屋登记信息,满足优化登记流程工作需求,2019年底前实现城镇登记数据成果的完善与汇交全覆盖。房管部门还未按要求移交房产测绘成果的,力争在20199月底前必须将原有的房产分户图等房产测绘成果完整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实时共享楼盘表等信息。规划、房管等部门要将供地、规划和预售等形成的测绘成果共享。对在登记受理环节获取的测绘成果,登记机构要同时办理信息入库,对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二)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按照省政务信息整合共享要求,开发区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要加快建设完善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序衔接,为及时共享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及时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集成。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或信息能够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提取后不得用于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目的。应当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的主要信息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基本信息,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信息,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住建(房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楼盘表等信息,税务部门的税收信息,银保监部门的金融许可证信息,资源规划部门的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等信息,法院的司法判决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涉及人员单位的地名地址等信息,公证机构的公证书信息,国有资产部门的土地房屋资产调拨划转信息,卫生健康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等。2019年底前实现信息互通,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

(三)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推出网页版、信息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开通网上预约预审、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电子权证、网上支付等服务,实现24小时不打烊。实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新模式,推行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探索银行申报、信息互联、结果反馈方式,在银行、公积金网点设立不动产抵押便民服务点,实现不见面办理,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财政、税务部门要抓紧增加缴费渠道,优化税费缴纳方式,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利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快捷支付。2020年底前,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四)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在目前初步实现房产、税务和登记人员集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资源规划、住建(房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网上整合衔接,对登记中涉及多个部门交叉办理的事项,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进行一次性录入、自动分发各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五)优化工作流程。坚决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不得增设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等前置环节。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集成相关办理人员,提高办事效率。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应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缩短办理时间。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网络传输至登记机构审核,无需当事人再到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实现在银行完成抵押登记业务。逐步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

(六)精简合并申请材料。全面梳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申请材料,精简合并相关申请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资源规划部门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由登记机构直接提取,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提交。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一旦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的,给予申请人严厉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对非因权利人原因发生的不动产坐落、地址变化,需要变更登记的,由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内部协调方式处理。

三、责任分工

各部门在管委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本部门承担工作任务。

大数据管理局:建立完善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

国土资源分局:加快存量数据整合,积极开展地籍测绘等补充调查工作,完善土地房屋登记信息;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和信息集成;提供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等信息的共享;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房产分局:向国土部门移交房屋历史测绘成果;负责提供楼盘表、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实时与资源规划、税务等部门信息的共享;依职责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税务局:主要负责做好金税三期系统的接入,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税收征缴体系,做好税费收缴工作,实时向国土部门提供税收信息。

财政局:主要负责提供经费保障,增加非税收入收缴方式。负责提供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调拨划转信息。

公安分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基本等信息的共享。

工商:负责提供营业执照等信息的共享。

编办:负责提供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共享。

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共享。

法院:负责司法判决等信息的共享。

社发局:负责提供婚姻登记、涉及人员的地名地址等信息的共享。

政策法制局(公证机构):负责提供公证书等信息的共享。

金融办:负责提供国资监管企业及完成产权出售的区直属属企业所涉土地房屋资产转让调拨信息。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提供党政机关的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

卫计局:负责提供死亡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国务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部署要求,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部署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统一思想,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协同配合,发挥部门合力,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履行部门职责,加强业务指导,防止推诿扯皮,切实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指导检查。按照层层压实责任、逐级覆盖的原则,区督查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度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总结先进经验,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做好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凝聚各方共识,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秦皇岛开发区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秦皇岛开发区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区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秦皇岛开发区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郝凤斌  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高静宇  管委办公室主任

杨建宇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姜兴宇  房产分局局长

  员:张菊丽  行政审批局局长

            税务局长

王跃辉  工商局局长

李伯岭  卫计局局长、食药监局局长

张艳妮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艾洪生  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张政民  财政局副局长

孙文进  法院副院长

国立辉  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爱军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人

            宋明清  政策法制局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桐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