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29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45/2017-112920

2017年6月是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为全面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日-10日为组织动员阶段。各施工单位要按照安全月活动《通知》和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全体员工深刻认识到“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做到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6月11日-6月20日为完善建章立制阶段。各施工单位要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阶段:6月21日-6月28日,检查阶段。这一阶段开发区安监站要对区内的所有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采取施工单位自查与安监站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落实整改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安监站要对区内施工企业随机抽查,严防走过场,走形式。

第四阶段:6月28日-6月30日,为总结阶段。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成立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规划局副局长周铁民任组长,开发区安监站全体人员为组员。“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开发区安监站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

2、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各施工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活动,施工现场要在显著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安全旗、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黑板报。积极参加市建设局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施工企业要通过宣传安全口号、宣传画以及安全警示牌等多种形式,营造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氛围。

3、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发区安监站要对区内施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与专项治理的活动。排查内容为: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