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2009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9-04-10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划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监〔2009〕208号 索引号:132/2009-152340
各县区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09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知精神,结合财政部门承担的综合治理任务, 2009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专项资金为重点,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以中央、省市“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资金为重点,加强专项资金网上监控工作,加大集中治理力度,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健全完善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有效、规范、安全运行。
二、主要任务
继续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的集中治理,深入检查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巩固和深化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
(一)继续开展全面清理和重点检查工作。
1、对进行重点审计和重点检查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
2、对2007年至2008年度安排实施的农村沼气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切实整改存在问题。对审计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加强整改。
(三)全面推进我市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工作。以专项资金监控系统平台为载体,积极创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和方式,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运行。
(四)继续推广普及个人政策性补贴补助“一折通”发放。在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资金已全面实行“一折通”发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逐步实现所有涉农补助补贴“一折通”管理和发放。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清理摸底(3月底之前)。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对集中治理专项资金的清理摸底工作,将核实过的数据上报市专资办。
(二)深入推进(4—9月)。按照市专资办安排,协同农业部门开展对农村沼气项目专项资金的重点检查,在9月底前完成检查任务。
(三)加强对去年查出问题的整改(年内)。对当年尚未整改的问题,督促整改。难以纠正的问题,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四)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年内)。各级财政部门要抓好《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实,结合实际加强对专项资金立项和分配、拨付支付、验收决算、固定资产移交等各运行环节的规范。
(五)加强专项资金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年内)。市专项资金监管中心要成立专门督导组,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监控工作进展、机构建立、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把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专项资金网上监控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结合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财政局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市财政局成立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柳春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张树江同志、纪检组长崔瑞云同志、调研员李怀玉同志担任。成员由预算科、综合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企业科、项目管理科、专项资金监管中心、监察室和财政监督科负责同志组成。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持之以恒的决心抓好综合治理和平台建设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本系统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确保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00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