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H-SH-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发布时间:2024-09-06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规划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000226624/2024-360
一、现状概况
1、规划范围: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H-SH-06单元规划范围西起沿海高速、千岛湖路,东至天池路,北起黄海道,南至宁海大道,总用地512.89公顷。
2、用地现状:现状城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面积14.14公顷;村庄建设用地51.03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4.03公顷;非建设用地主要为水域和农林用地,面积为443.69公顷。单元内无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单元内部道路系统性不强,主要为村村通道路,路面状况较差。
二、用地布局规划
1、功能与规模
(1)功能定位
集高端康养、高端居住及先进制造业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产业片区。
(2)用地规模
本单元规划范围总用地为512.89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98.4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55.8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9.05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3.63公顷,工业用地120.1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1.7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31.98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86.05公顷。
(3)人口规模
本单元人口规模约为2.8万人。
2、用地布局规划
本单元以梅山湖路为界,分为东西两个片区,梅山湖路以西片区,以高端康养、高端居住用地为主,东片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主要有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3、道路交通
结合单元规模、主导功能及区域位置,道路等级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4、配套设施
(1)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单元人口规模,公共设施配套按照区域级-居住区级别标准进行配建。
本单元内配建区域级医疗中心1处,服务全市及周边地区。居住区级配套设施依据《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结合单元人口规模及服务半径,按照“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居住街坊”分级配置原则。
(2)市政公用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分为单元配套和地块配套两个层级。设有变电站3处、开闭所10处、环卫设施1处、污水处理厂1处、污水泵站1处、水文泵站1处、消防站1处、其他公用设施2处。
单元内地块配套的主要公用设施包括换热站、燃气调压站、公厕等。
三、控制指标层级体系
本控规采用“控制单元-街区-街坊-地块”四级控制体系。
以单元图则的形式对控制单元的主导功能、开发强度、建设规模、人口规模、设施配套等进行控制与引导,根据控制单元的人口进行设施配置。
将控制单元划分为若干街区,H-SH-06单元划分为7个街区,以街区为单位进行规划图则编制,在图则中确定各个地块的控制指标、配套设施等内容。
四、开发建设规模
本单元主要开发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
本单元总建设容量为425.7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