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1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3-1184
各县(区)卫健局、教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市场局、总工会、妇联:
现将《秦皇岛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秦皇岛市教育局
秦皇岛市民政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秦皇岛市总工会 秦皇岛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5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秦皇岛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30年)
宫颈癌是妇女常见恶性肿瘤,近年来,我国宫颈癌发病率持续增高并呈现年轻化趋势,严重危害妇女健康。宫颈癌的主要致病原因是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持续感染,通过为年轻女性接种HPV疫苗、在适龄女性中开展宫颈癌筛查、及时治疗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等三级预防措施能够有效防控并最终实现消除宫颈癌。我市高度重视宫颈癌防控工作,自2009年起积极推动实施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逐步建立了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两癌”防治体系,促进了宫颈癌早诊早治,宫颈癌诊疗不断规范,群众健康意识逐步提升。世界卫生组织于2020年11月发布《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为积极响应这一全球战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精神,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动的宫颈癌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促进宫颈癌三级防控措施的落实,加快推进我市宫颈癌消除进程,并最终实现消除宫颈癌目标,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宫颈癌综合防治机制。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广大妇女健康素养和保健技能,强化宫颈癌早期预防,促进宫颈癌早筛早诊早治。
(三)坚持规范服务,确保质量。完善市、县妇女宫颈癌筛查转诊网络,健全转诊机制,规范开展筛查全流程质控,提高服务质量。
(四)坚持创新发展、科技驱动。聚焦宫颈癌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提高服务效率效果。
(五)坚持公平可及、促进均衡。着力加强资源不足地区宫颈癌防治工作,关注弱势群体,缩小城乡、地区差距,助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宫颈癌防治服务体系,提高综合防治能力,构建社会支持环境,努力遏制宫颈癌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减轻宫颈癌疾病负担。
(一)推广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服务。到2025年,逐步扩大全市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试点工作;到2030年持续扩大推广面。
(二)逐步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70%;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
(三)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宫颈癌防治意识。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四)创新宫颈癌筛查模式,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以HPV检测作为初筛方法的人群覆盖率,宫颈癌筛查早诊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普及防治知识,推广疫苗接种
1.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和理念。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发布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科学宣传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必要性等知识。充分发挥工会、妇联、教育和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作用,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海报、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通过公益广告宣传、面对面讲解,或联系厂矿、企业、社区、学校开展科普讲座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社会倡导活动,提高广大妇女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定期开展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参与的公益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提高HPV疫苗接种认知,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学校-医院-社区-家庭”整体的社会支持系统,联动医院、社区及家庭三方资源,为在校人群提供更多信息支持,创建接种环境。针对流动人口、脱贫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重点人群和地区开发适宜的宣教材料,帮助妇女了解宫颈癌防治政策和服务项目,主动接受服务。(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分别负责)
2.促进HPV疫苗接种。加强HPV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及时公布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名单,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积极发挥学校在组织动员方面的作用,提升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意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HPV疫苗接种试点,探索多种渠道支持资源不足地区适龄女孩接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分别负责)
(二)加强筛查服务,促进早诊早治
1.健全宫颈癌筛查长效工作机制。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做好项目资金保障。重点关注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妇女,同时将流动人口纳入筛查项目目标人群。逐步提高以HPV作为初筛方法的人群覆盖率。积极推进宫颈癌机会性筛查。合理设置并公布筛查网点,推广预约筛查制度,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方式,方便妇女就近接受筛查。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提高筛查服务的可及性。加强筛查后续诊疗工作连续性,进一步完善市、县妇女宫颈癌筛查转诊网络,健全上下联动的转诊机制,充分发挥市、县级宫颈癌筛查防控技术培训基地作用,建立绿色通道,将筛查出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促进确诊病例的治疗,做到早诊早治。(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妇联分别负责)
2.加强女职工宫颈癌筛查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工会作用,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制定适宜的筛查方案,落实定期开展宫颈癌筛查工作。各级工会积极筹措资金,加强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宫颈癌筛查服务。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各级政府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依法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用人单位的表扬与激励。(市总工会、市卫健委分别负责)
(三)规范诊疗服务,加大救治保障力度
1.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推广应用统一规范的宫颈癌诊疗指南,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等配套措施,提高宫颈癌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发挥中医药在宫颈癌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模式。(市卫健委、市市场局分别负责)
2.做好宫颈癌患者救助救治。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合力减轻宫颈癌患者就医负担。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妇联等组织密切配合,协同加强对符合条件患者的救助。(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宫颈癌防治能力建设
市、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共同承担宫颈癌筛查工作。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完善初筛设施设备,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提高初筛质量。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承担起当地宫颈癌防治技术指导职责,对基层机构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接受县区级转会诊。对于市级确有困难需要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承担筛查工作的,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进一步健全宫颈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与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宫颈癌防治联合体。健全市、县三级宫颈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大县区级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防治短缺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妇科、分子实验室、病理科等紧缺人才。充分发挥市宫颈癌防控技术培训基地传帮带作用,有计划地做好理论培训和临床进修,不断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满足妇女宫颈癌筛查工作需要。(市卫健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质量控制
充分发挥秦皇岛市妇女“两癌”筛查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强化宫颈癌筛查质量控制。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2022年版)》要求,制定质量控制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定期对参与宫颈癌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检测机构进行全方位全流程质量控制,指导提升工作质量。对筛查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实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退出机制。(市卫健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
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利用“云上妇幼”等远程医疗技术平台开展远程会诊、线上健康管理和技能培训等,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卫健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推动宫颈癌防治信息化管理
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宫颈癌筛查项目模块功能,推动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和服务闭环管理,完善基层个案登记制度,开展在线随访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体检中心相关妇女宫颈癌筛查数据纳入辖区妇幼健康信息管理,通过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上报。逐步推动妇女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电子病历、慢性病监测、肿瘤登记、死因监测、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市卫健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落实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本辖区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财政、医保、市场、疾控、工会、妇联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政府部门、媒体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宫颈癌消除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区要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落实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资金投入。要加大筛查机构能力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确保筛查项目有效实施。要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宫颈癌防治工作,推动各方力量参与宫颈癌防治事业。
(三)开展效果评估。市、县区要建立评估通报制度,定期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强化对各级各类宫颈癌防治机构的质控评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