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广播电视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8-07-31 发布机构:广电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秦广办〔2005〕14号 索引号:204/2008-160234
为了提高全市广电系统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高效地开展抗震防灾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宣传的有效进行,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秦皇岛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秦政[2004]198号)的要求,特制订《秦皇岛市广播电视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 市局抗震救灾指挥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指 挥 长:
杨长新(党委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
武力国(副局长、总编辑)
王泽民(副书记)
霍启安(副局长)
高瑞华(副局长)
齐克权(纪委书记)
郑忠善(副局长)
闫秀峰(总工程师)
李 志(总会计师)
张良良(助理调研员)
胡金沧(助理调研员)
褚艳环(助理调研员)
防震救灾指挥组的职责是:
1、接受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命令。
2、收集、汇总全市广电系统的灾情。
3、组织广电系统全体人员进行自救。
4、负责全市广电系统各种设施震后抢修方案的制定、实施和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调度。
5、配合市地震局抓好地震知识的普及和平息地震谣传的工作。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
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3624099 值班电话:3624000 3623333 传真:3624113
主 任:齐克权(兼)
成 员:周建业、李勇、刘其长、吴祖虹、徐海、刘文波、栾锡臻、周丽芳、程树柏、孙书堂
二、宣传报道突击队
指 挥:武力国
副指挥:霍启安
职 责:主要负责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规定,统一口径向社会公众发布震情、灾情,平息地震谣传以及发布抗震救灾的有关信息。
宣传报道突击队由市两台各抽调20人组成,具体组建方案由市广播节目中心、电视新闻中心负责,报市局抗震救灾指挥组办公室备案。
三、制作播出发射保障突击队
指 挥:闫秀峰
副指挥:吴祖虹
职 责:主要负责全系统紧急情况下广播电视制作播出发射设备设施的技术保障、抢修工作,保证实现应急播出。
突击队员由市局各技术部门抽调50人组成,具体组建方案由总工办负责,报市局抗震救灾指挥组备案。
四、有线电视网络抢险救灾突击队
四县网络指挥:王泽民
副指挥:王学良、钟朝荣
三区网络指挥:郑忠善
副指挥:王吉超、付金钟、陈兴宝、李先进
职 责:主要负责有线电视网络的抢险救灾。
由两个网络公司分别组成50—60人的抢险救灾突击队,组建方案报市局抗震救灾指挥组办公室备案。
五、市局抗震救灾抢险突击队
指 挥:胡金沧
副指挥:刘其长
职 责:负责市局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急特抢险任务。
由市局各单位抽调50人组成,具体组建方案由物业中心负责,报市局抗震救灾指挥组办公室备案。
六、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程序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局召开抗震救灾指挥组成员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市局抗震救灾指挥组办公室要根据灾情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请求支援。
(一)灾民的疏散和安置
1、各县区广电系统灾民的疏散和安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
2、市局在市区内设疏散安置点,对市局各单位的灾民进行疏散和安置。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市区内局属单位的灾民根据居住分布情况,就近向疏散点进行集结。办公室进行生活安置,物业中心负责安全保卫。
3、抢险救灾任务基本完成后,市局和各县区局要结合长远规划,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二)抗震救灾
1、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市区内的广电系统职工都是应急救灾人员。在震后要到本单位集结,开展有组织的自救。
2、市局和各县区局要对本单位职工的住房进行调查,特别对库房、资金、档案、帐目、设备等重要部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重点保护。
(三)宣传报道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要及时和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立即组织力量前往地震区域,特别是地震重灾区取得第一手资料,进行采访报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震情、灾情,抗震救灾的有关信息。
七、有关事宜
1、本方案实施时,各县区局和市局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
2、各县区局和市局各单位要参照此方案制订本单位的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并报市局抗震救灾指挥组办公室(市局办公室)备查。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局抗震救灾指挥组办公室解释。
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