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旅游局关于上报市场开发奖励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8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综合政务        主题分类:规范性文件        文号:        索引号:175/2009-144332

各县区旅游局、各国际旅行社:

2008年,全市各旅行社及各旅游企业克服困难,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外联,深入开拓市场,引进了大批客源,为全市旅游业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秦皇岛市财政局、秦皇岛市旅游局《秦皇岛市旅游市场开发及节庆活动奖励实施办法》(秦旅联字[2007]1号),拟对2008年引进客源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各县区旅游局接到通知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通知转发到辖区所属各国内旅行社、旅游景区及相关旅游企业单位。对照秦旅联字[2007]1号《秦皇岛市旅游市场开发及节庆活动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按照奖励办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并填报奖励申请表,经县区旅游局审核后,于2009年2月20日前上报到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各国际社直接上报到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

联系电话3661017。


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