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学科研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林业系统)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批准
发布时间:2008-05-20 发布机构:林业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综合政务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文号: 索引号:166/2008-160546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全社会
办理条件:1、申请人身份合法;2、进入自然保护区所从事的活动合法
办理手续: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2、证明其从事相关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
3、开展相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2、查验材料3、签署审批、审核意见
公示方式:网上公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3651936
监督电话:5911021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咨询渠道:现场、电话、网上等咨询
办理渠道: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
状态查询:现场查询或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