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通过健全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组织集中会商,有效梳理出工作重点,妥善解决了疑难问题;通过强化督导通报,建立每周督查、半月通报制度,对县区完成情况进行排位通报,推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土地确权已完善土地承包合同51.5万份,建立经营权登记簿51.5万份,完成数据录入数村1980个,分别占比97.8%、97.8%和95.8%;县级自查和市级核查全部完成,所有县区通过省级验收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汇交了数据,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市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的数据已通过农业农村部初检;全市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2万本,发放率79.8%。
二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规范土地流转合同,严格执行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一式4份,流转双方各持1份、发包方和管理服务机构各1份备案,同时要求50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必须通过扫描录入全省土地流转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流转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上限控制标准和风险保障金、分级备案、资格审查、项目审核等制度,切实排除农地租赁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93.3万亩,其中流转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面积50.2万亩,流入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1.8万亩,分别占比36.9%、53.8%、66.2%,我市土地趋向适度规模经营。